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天津市迎宾馆(以下简称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市迎宾馆简介
市迎宾馆为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正处级规格,主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接待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工勤技能岗8名,其中,会议服务员2名,客房服务员2名,餐厅服务员4名,详见《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天津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5月16日前),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持有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专业范围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天津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自2024年5月7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北方人才网站
https://www.tjrc.com.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www.machon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市迎宾馆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两科,45元/科/人)。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2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至16:00。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3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服务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要素,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自2024年6月13日起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机打表);
②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⑤大学专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已毕业人员的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单位证明、有岗位描述的劳动合同等)。以上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通过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监督下,由市迎宾馆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科目:结构化面谈和岗位技能实操,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谈40分,岗位技能实操60分。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岗位技能实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服务规范化程度和专业化能力水平。面试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面试结束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成绩。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换算为百分制。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参加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服务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市迎宾馆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服务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市迎宾馆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服务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由市迎宾馆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正式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服务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审核、备案与聘用
按照最新备案要求,市迎宾馆将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社保增人登记等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如遇不可抗力需对招聘各项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61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3310028转8219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天津市迎宾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4年5月7日